23日对外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,要将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作为动力,巩固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。

“改革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法宝。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,全篇都渗透着改革精神,实际上是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《决定》所部署的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任务的具体落地实施。”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金文成如此说道。
在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这一章节中,文件对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、合理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部署。
金文成指出,要聚焦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,把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作为主要攻坚方向,将发展县域经济作为主要战场,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,为加快农业农村生产力发展开辟新路径。重点需要把握以下四个方面内容:
一是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。要进一步稳定和优化农村土地承包关系,有条不紊地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试点工作,遵循“大稳定、小调整”的原则,确保绝大多数农户的承包地能够总体顺延、保持稳定。按照“保障居住、管住乱建、盘活闲置”的标准要求,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,积极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、入股、合作等方式实现盘活利用的有效途径。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,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,切实保护好包括农民和集体在内的各方合法权益。
二是大力深化农业经营制度改革。为适应农业从业人口老龄化趋势以及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需求,要加快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、以合作与联合为纽带、以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。
三是科学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。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,我国已基本摸清了集体资源资产的现状。接下来要加强规范管理和有序利用,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,赋予农民更为充分的财产权益,不能采取“一刀切”、齐步走的方式,同时要注重防范经营风险。
四是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。要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,充分激发地方政府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积极性。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,切实维护进城农民的合法权益。